各县(区)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做好各级工会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的编制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做好2015年各类款项收付核算和汇总工作, 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决算编制,汇编决算报表和资料,科目运用恰当,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一)认真填列2015年度决算报表
各基层工会上报的2015年度决算报表,要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决算要求填列,报表内容口径保持一致。决算报表包括:本级决算说明书(要求详细说明到二级明细科目)、年度资产负债表、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年度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缴情况表。本级决算说明书要全面反映2015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对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重点说明包括财政资金在内的各项资金使用所发挥的效果,为合理编制2016年度预算提供依据和测算基础。对于超出预算较多的支出项目,要详细说明原因。
(二)正确填列“上级补助收入”数字
各基层工会要将市总下拨的各项补助,全部列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全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在“专项补助”明细科目核算,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在“帮扶补助”明细科目核算,全国和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在“其他补助”明细科目核算。
二、2016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 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各基层工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和财务工作。在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安排上,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理财;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坚持服务宗旨,优化支出。满足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向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倾斜。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精神,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广开财源,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实行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项目化管理改革,对预算资金支出实行追踪问效。
(二)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做到收支平衡
各基层工会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2016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做到收支平衡。在收入方面,要进一步做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和财政部门统一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确保工会经费稳步增长,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对工会工作的财力支持;在支出方面,要确保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三) 加大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力度
各基层工会要坚持服务宗旨,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主要用于工会履行职能和服务职工的支出需要,尤其是向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和一线职工倾斜。切实让广大职工群众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四) 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性开支
各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简从紧控制各项开支,勤俭办一切事情。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性开支,规范预算项目设置和管理,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以及其他违反工会财务规定的一切开支;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标准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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