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7年基层工会经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做好同级工会经费审计工作。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履行审查审计职责,于2017年3月底以前,完成对本级工会上一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的审计和本级工会当年经费预算的审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活动费等重点支出的审查审计,监督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对上级拨付、政府补助、劳模困难补助、送温暖、金秋助学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审计质量。
2.开展对2016年度工会经费计提拨缴情况的专项审计。各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组织好对本单位行政2016年度计提拨缴工会经费情况的审计工作,切实了解掌握本单位的职工人数、全部工资总额。要通过重点核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拨缴工会经费计算是否准确;工会经费的留成和上解比例计算是否真实、正确,有无欠缴、漏缴情况,有无转移工会经费收入及截留、挪用工会经费情况。于2017年3月底前将审计结果附相关资料上报市总经审会办公室。并报送如下二项资料:一是《2016年度基层工会经费计拨上解情况自查表》,各单位将审计结果填于自查表中,工会签署审计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二是由本单位行政财务提供的能反映2016年度工资总额情况的职工薪酬费用明细表或经费支出明细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财务公章)。
3.做好“三公开”工作。“三公开”即基层工会经费预算,特别是帮扶、送温暖、劳模“三金”、助学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职工公开(公示)、预算执行的结果向职工会员公开(公示)、经审组织审查审计的结果向职工会员公开(公示),自觉接受职工会员监督。要采取设立意见箱、公示栏、运用内部局域网、职代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及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结果向全体会员公布(公示),让职工会员评价。要对公示事项职工会员反映意见建议及时收集反馈,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职工会员通报,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有效合规。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工会经审工作事关工会工作的全局,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积极配合经审组织开展工作。审查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会经费、工会资产管理和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要提高对税务代征后工会经费计提拨缴情况的专项审计的重要认识,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把审计监督、防范风险、解决问题作为经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请务必于2017年3月底前将审计结果报告单、审计报告、“三公开”工作情况(含有关资料、照片等)、《基层工会经费计拨上解情况自查报告表》等资料一并报市总工会经审办,不及时上报将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 苏俊萍 郑颖聪 联系电话:2680196
附件:1.《yinhe33333直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单》(样式)
2.《审计报告》(样本)
3.《2016年度基层工会经费计拨上解情况审查自查报告表》(样本)
4.《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结果的公示》(样式)
yinhe33333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